耶稣复活:为什么如此重要!
耶稣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在保罗给哥林多的信中,他说:
“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并且明显我们是为神妄作见证的,因我们见证神是叫基督复活了。若死人真不复活,神也就没有叫基督复活了。”(哥林多前书15:14-15)。
“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枉然,你们仍在罪里。”(哥林多前书15:17)。结果是,当今没有一位理性学者或宗教否认耶稣是两千年前的历史人物,他是伟大的导师,行奇迹,因亵渎罪死在十字架上。因此,唯一合理的争论是关于耶稣是否是受难之后从死里复活的神的儿子。
耶稣复活:目击者见证
耶稣复活遭遇了有关证据方面的挑战。为了公平起见,应该像对待其它历史事件一样评判这些证据。依照常规证据法则,取自若干可靠证人的前后一致的目击证词应该考虑是提供给诉讼人的最有力的证据。因此,如果我们在有关基督复活的历史记录中找到此类可靠证词,我们便满足了传统规则中有关证据的要求。事实上,我们确实具备若干目击证人关于耶稣复活的证词。在《哥林多前书》15:3-6,保罗确定了下列各项: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
研究原稿表明这是基督教信仰的最早信条,写于耶稣基督死后的几年间。因此,保罗的结束语“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非常有说服力。保罗邀请大家查证这一事实。如果他要隐瞒什么阴谋或神话传说之类,就不会加这样一句话进去。
耶稣复活:更多目击者见证
耶稣复活还出现在其它许多记录中,包括耶稣向抹大拉的马利显现(约翰福音20:10-18),和其他一些妇女(马太福音28:8-10),向革流巴及其同伴(路加福音24:13-32),向十一门徒及众人(路加福音24:33-49),十位使徒和众人(不包括托马斯)(约翰福音20:19-23),使徒(包括托马斯)(约翰福音20: 26-30),七位使徒(约翰福音21:1-14),使徒(马太福音28:16-20),在橄榄山上向使徒(路加福音24:50-52,使徒行传1:4-9)显现。最后检验这些目击证人的可靠性,他们许多人面临着要为所作见证殉难。这就说明了一切!这些证人了解真相,如果为了一则谎言去死能得到什么?证据本身就有说服力,它不是简单地为了宗教信仰而殉教,而是耶稣基督的门徒为了一个历史性的事件做出牺牲――耶稣的复活证明他是神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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